天台風俗志 (清)闕名 撰
●天台風俗志
小方壺齋輿地叢鈔
闕名撰
台僻處海嶠。漢時在荒服。唐猶以為處逐臣。禦魑魅之地。觀於宋令鄭至道諭民書。當時風俗可見。
邑以山水擅名域內。隋梁間。多為仙釋所棲。故有洞天福地之說。及晉唐來。俗尚詩書。人敦孝悌。而人文漸漸起矣。
邑界萬山中。羣巒聳峙。溪澗環流。人生其間。雖斌雅不足。而骨鯁性成。故其登科第。歷顯仕者。多以氣節表見於時。
宋高宗時。江北士大夫扈蹕南遷。後皆占籍浙中。而台以山水標勝。僑寓者尤多。故邑中望族。俱始自南宋。其裔自隋唐間者。相傳為東丁西徐南胡北顧。然寖以衰微。所存子孫。落落若晨星而已。
邑土瘠田磽。人無甚富。男務稼穡。女勤織絍。雖縉紳家。服食儉約。不尚華靡。近者。風氣漸侈。少年子弟。亦有紈絝而閒遊者。
台俗素稱淳樸。鄉野之人。有終身不見官府者。婦女亦以貞節自守。有時邑駐兵馬。甯罄橐以資供應。而內外截然不相混雜。大家之婦。嫠居永不再醮。往往以節烈為當道所獎。
古三加之禮。宋明間士族多有行者。女臨嫁前數日行笄禮。拜天地祖宗及尊長。母為訓戒。猶有古風。
服飾之制。萬歷以前。男女皆布衣。鮮有曳羅綺者。惟新婚及節序喜慶。稍加飾。今則紅紫繽紛。日新月異。樸素之意。存者幾希。
凡議婚。必憑媒氏。納采請期奠鴈諸禮。悉如古制。惟親迎未行。嫁娶日各擇其族之賢者。相與迎送。以成姻禮云。
初喪含斂畢。即成服開喪。姻戚赴弔。貧富稱家有無。不用鼓樂。頗為近禮。鼎革初。以邑遭兵燹。或有擇吉開弔者。今相習成風。寖不知非。殊為簿俗。安厝多用石槨。豐家必請顯者題主。親友執紼哀送。若火化水葬。雖編戶亦恥而不為也。但有拘忌風水之說。停柩不葬。識者譏之。
祭祀。縉紳大家有家廟。細民從寢堂設龕。四時之祭。元旦清明端午中元重九冬至除夕。各以時物為薦。祭畢。子姓享餕餘。墓祭。或用羊豕。或用牲醴。各隨其祭田之厚薄。而頒胙亦以是為差。
服食室廬。俱從儉素。人不習工巧。匠作器用。多取給於他處。魚鹽山海之利。皆他郡專之。惟坐肆售貨。覓十一之利而已。朝貴還鄉。多以謹厚相尚。城市中不乘輿馬。不繁僕從。否則為眾所訾。士民守分者多。抗法者少。
元旦。夙興焚香拜天。次五祀祖先。少者各拜尊長。然長壽燈。啜五味粥。以祈五福。旋詣戚黨拜賀。
立春。先一日。有司迎春東郊。
元旦。張燈起十三終十八。官府弛禁。俗重十四夜。祖先五祀皆設祭。有嚮卜及召紫姑者。於是夜占休咎。
清明。墓祭懸紙錢於冢。採菣作餅。以備寒食。
端午。以角黍相餽遺。兒女繫五色長命縷。採榴花艾葉。簪之以避惡。用菖蒲雄黃泛酒速客。謂之泛菖蒲。
中元。各祀先薦新。僧家作盂蘭會。夜放水陸燈。
中秋。俗重十六夜。召賓以觀月華。
九日登高。飲菊酒。插茱萸。蒸米為糍。各相餽送。
臘月終旬。用饅首賽神。謂之謝年。
除夕。懸祖宗遺像於中堂。少長懽集。共相守歲。
天台風俗志